2022年宏阳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公示
预案编号: 37082920210003 版本号:HYKY-2022-02
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2年4月25日颁布实施
摘录
根据矿井《2022年安全风险辨识报告》及《2022年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方案》,同时结合矿井2022年生产部署、最新人员调整及制度规范变化等情况,由矿长组织各分管领导、科室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年度修订。
现已完成修编工作,予以下发。望各部门认真学习,落实好应急管理工作。
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
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委员会
主任:李铁军
副主任:席敦刚、姜士彦、侯会伟、孔雨
成员:田永龙、李庆亮、杜习成、韩国锋、刘康、赵勇、丁涛、孔浩、张守福、吕言海、雷刚(兖矿救护大队)、单振宇(梁宝寺煤矿)、王友海(红旗煤矿)、靳秋华(大靳村)
审核:席敦刚
批准令
《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2-02版本)已完成修编,经评审通过,现予以批准颁布,自2022年4月25日起生效。各部门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矿长:李铁军
2022年4月25日
目次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及所属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一般及以上经济损失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1.2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1)Ⅲ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伤害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
(2)Ⅱ级响应:发生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事故,或已经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被困的事故;发生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发生可能造成3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重大涉险事故。
(3) I级响应:发生可能造成3人及以上死亡,或已经造成3 人及以上死亡或被困的事故;发生可能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的事故;发生可能造成3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发生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不能有效处置、主动请求济宁市能源局应急救援的事故。
1.3分级响应的原则
(1)达到启动III级响应条件时,由矿长启动生产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类型组成由矿长为组长,相关专业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报请天安集团成立工作组到事故单位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达到启动Ⅱ级响应条件时,由矿长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指挥部各应急专业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报请济宁市能源局成立工作组到单位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3)达到启动I级响应条件时,由矿长首先启动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指挥部各应急专业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报请启动上级管理部门应急预案,济宁市能源局成立应急指挥部并组织能源局各专业组到事故单位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4)应急响应启动后,应急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发展,可随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2.1.1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
成 员:通防科、技术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安监科、应急办、各部门负责人、救护大队队长、兼职救护队负责人。
2.1.2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全面负责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施行,突发事件的预防、准备、响应和应急恢复,抓好应急管理培训、预案演练和应急投入,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调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2.1.3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调度室设立应急管理办公室, 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在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完善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应急管理制度,全面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组织协调、预案管理、资料收集、检查验收、考核奖惩、应急值守和应急响应等工作,落实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任务指示,全面推进应急管理规范化。
2.2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2.2.1应急指挥部
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通防科长、技术科长、机电科长、地测科长、调度室主任、职工医院院长、救护大队队长、兼职救护队负责人、办公室主任、企管办主任、财务科长、保卫科长、供应科长、仓库主任、工会主席、其他各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室,主任由矿长担任,副主任由调度室(应急办)主任担任,成员由矿专业技术部门和调度指挥中心人员组成。调度指挥中心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根据领导启动应急响应的要求,负责落实总指挥的指示, 通知有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与现场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调度生产安全事故的发展动态及处置情况,汇总、传递相关信息,协调调动应急资源、人员及物资。
2.2.2应急指挥部职责
(1)下达应急响应启动命令,按照应急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小组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2)全面了解事故灾害各类信息资料,分析把握事态发展变化趋势,及时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决策;
(3)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灾害及救援进展;
(4)根据现场事态发展,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必要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提出援助申请;
(5)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保障;
(6)指定新闻发言人,审定新闻发布材料,批准信息发布。
(7)上级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立即移交指挥权,并继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8)经论证符合应急终止条件后,下达应急结束命令。
2.2.3现场应急指挥部
根据事故救援情况,由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相关领导、副总工程师、专业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业组、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现场应急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当上级单位或政府成立应急指挥部时,现场应急指挥部要相应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根据应急救援需要,组织制定现场行动方案;
(2)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救治受伤人员,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3)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执行上级下达的应急救援命令;
(4)划定警戒区域,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6)劝离与救援无关人员,及时疏散和安置周边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人员;
(7)依法调用和征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8)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家属;
(9)按照上级授权,发布应急救援信息;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2.2.4应急救援专业组
应急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安全监督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通讯供电组、警戒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发布组、资金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11个专业组。
应急救援专业组成员及职责见附件4。
3.应急响应
3.1信息报告
3.1.1信息接报
(1)井下发生灾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积极开展救援行动。
(2)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并认真了解和记录后,严格落实“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并根据事故性质立即将灾情汇报矿值班领导、矿长。
(3)矿长(或授权值班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矿井预案应急响应,立即下令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其它成员集合,成立救援指挥部。
3.1.2信息上报
(1)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1小时内报告山东省天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嘉祥县应急管理局、嘉祥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能源局、济宁市应急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三处,同时报老僧堂镇人民政府。
(2)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在接到事故单位信息后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矿山监察局监察处报告的同时,1小时内报告山东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3)事故汇报先期以电话汇报为主,后期通过传真、邮件方式书面报告。
事故报告的内容: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 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⑤已经采取的措施;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5)事故可能危及周边相邻单位的,及时向相邻单位和地方政府部门通报事故情况,提示其做好应急准备。
3.1.3信息传递
(1)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组织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本区队值班室汇报。
(2)矿调度中心接到井下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井下语音广播系统、无线通讯系统、调度通讯系统等,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值班领导、矿长和专(兼)职矿山救护队、矿医院、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信息中心、老僧堂镇镇政府、嘉祥县应急局、嘉祥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济宁市能源局、济宁市应急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监察执法三处,根据事故响应分级,向山东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矿调度中心要继续与井下保持联系,跟踪事故动态,随时向值班领导报告,根据实际需要调集物资、邀请专家等。
3.1.4信息处置与研判
(1)响应启动的程序和方式。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及可控性,结合分级响应明确的条件,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或授权人)做出响应启动的决策并宣布。
(2)若未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人)做出预警启动的决策,做好应急准备,实时跟踪事态发展。
(3)如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开展应急救援。
(4)响应启动后,应注意跟踪事态发展,科学分析处置要求,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过度响应。
3.2预警
3.2.1预警启动
3.2.1.1山东宏阳矿业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是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的责任部门,预警信息的来源包括:
(1)监测监控数据异常;
(2)基层单位上报的事故信息;
(3)各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
(4)政府或上级部门公开发布的预报信息,或向矿告知的预报信息;
(5)其他途径获得的预警信息。
3.2.1.2调度指挥中心获取预警信息后,及时汇报矿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判断是否可能发生事故或造成危害,并决定是否发布预警及预警范围。
(1)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包括:电话、手机、传真、短信、网络 通讯工具、邮箱、微信、钉钉等。
(2)预警信息发布的方式包括:电话、手机直接告知,短信、网络通讯工具、邮箱发送信息告知,传真书面告知,当面告知。
(3)预警信息发布的内容: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3.2.2响应准备
预警启动后,由调度指挥中心调度员按照本应急预案提供的应急资源信息,通知以下单位或部门做好准备:
(1)通知兼职救护大队做好出动准备;
(2)通知装备企管办、仓库做好物资调用准备;
(3)通知办公室做好车辆、就餐、饮水、防疫、洗消、 防护、休息等后勤保障准备;
(4 )通知监控中心做好应急通讯和监测监控传输保障;
(5)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应急专业组做好应急准备;
(6)通知预警信息关联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3.2.3预警解除
预警解除应由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警解除信息进行研判,危险和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或以消除,由总指挥(或授权人)负责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预警解除的基本条件包括:
(1)政府或上级部门发布预警解除信息或超过预警时限;
(2)预警的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不安全条件消除或终止。
3.3响应启动
3.3.1召开会议
确定启动应急响应后,立即启动本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召集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专业组组长召开应急会议,根据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分析制定救援方案,指派工作组赴现场参与救援。
3.3.2信息上报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在接到接到事故单位信息报告后向集团公司汇报,并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矿山监察局监察处。
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在接到事故单位信息后向集团公司汇报,并在1小时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和驻地矿山监察局监察处报告的同时,1小时内报告山东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救援过程中,宏阳煤矿应急指挥部向市能源局调度室每2小时汇报一次事故救援进展,包括事故进展、处置情况,现场抢险人员情况,请求支持的事项等,发生紧急突发情况时,要立即进行报告。
有关应急部门、机构或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6,事故信息接报单、事故快报单、事故续报单见附件7。
3.3.3资源协调
根据事故性质、影响范围、灾害程度,宏阳煤矿应急指挥部及时抽调应急资源,包括救援队伍、专家队伍、医疗队伍、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应急车辆等。必要时,应向集团公司及上级能源部门或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寻求帮助,组织通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气象、 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单位协助应急救援。